然而更可恨的是,就这么合作了两年之后,他觉得应该让日端公司再往下发展,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要有自己的市场,摆脱日伸公司的控制。
结果日伸公司居然不同意,说什么产能有限,哪怕是他想要筹钱,注资到合资公司中,增加生产线也不行。
最后还是他拍了桌子,说不行的话,就一拍两散,各过各的日子,日伸公司这才算是松口,允许他发展华夏客户,并且分成比例,从五五变成了六四开。
除此之外,燕京松下公司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松下公司对合资公司的限制就更多了,合资公司的架构也更死板一些。
松下公司对合资公司的所有技术输出都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技术转让费和提成费的。
这就很有意思了,为什么要搞合资公司,不就是看上了松下企业的技术吗,结果可好,合资公司用松下的技术,居然还要交技术转让费和提成费的。
比如说一个管子1美元或者1.5美元之类的,按照产品的价值,固定比例付费。
并且除了这样,松下公司为了把技术这一块给完全锁死,燕京东方电子厂只要把生产组织好就行,有问题,松下派技术专家过来解决。
通过这样的手段,松下保留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合资公司则完全不用研发,而且松下公司在合同中,对于知识产品看得很严,甚至还要直接在合同上写清“技术出问题我负责”之类的话。
如此一来,合资公司怎么可能有新技术研发,技术上所有的责任和权利都是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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