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顾行砚正在写今日的随笔,无非记录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当日事当日毕,是他坚持了数年的习惯。
“嗯,小舅舅你这只笔感觉好有年代感,桌案上不是放着一只新的吗?怎么不换了?”
小妮子得了准信,立马就乖顺起来,她趴在桌案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顾行砚的侧脸看,心中一个劲儿的腹诽小舅舅是妖孽。
忽而一双水眸凝视到了桌案上的钢笔礼盒,素雅的蓝色礼盒上别着一张金色的签纸条。
纂花小楷的字体,看起来飘逸清秀。
落款的人竟是杨玫!
顾长梦立马变了脸色,暗叫这是个狗屁精,成天给小舅舅吹彩虹屁,别的事不会干,坏水一肚子。
“嗯,突然发现小舅舅手中这支笔更好看,果然是浑然天成。还是用习惯的好。”
小妮子连忙打圆场,一脸尬笑,跟献宝似的扒拉着顾行砚的胳膊,双眼晶晶亮。
“小舅舅,这钢笔放这儿好久了呢,你要是不喜欢,送给梦梦好不好呀?”
眼不见心不烦,小妮子才不想让那什么玫成日在小舅舅的眼皮子底下晃悠。
也不嫌害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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