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云心里是很清楚的,想要达成“套路贷”的目的,有两个点缺一不可。
一个是组织,一个是法律方面的顾问。
法律顾问方面,这些人解决起来并不困难。
只要给出高价,自然会有个别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狗头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
但是组织这方面,就比较困难了。
想要让借钱的人乖乖还款,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威胁恐吓。
所以,“套路贷”发展起来的这些公司,仔细扒拉的话,肯定都有涉黑的嫌疑。
思虑至此,李青云的眼睛就渐渐亮了起来。
一个不错的想法,在他的脑海中渐渐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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