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不禁自言自语道:“唔,这一定是遇到鬼了,什么鬼吃了熊心豹子胆,光天化日的在外头乱窜?”
却听那声音道:“你才是鬼!还是个顾前不顾后的冒失鬼!”
小谢觉得事情蹊跷,便蹲下身仔细往地上看了看,发现一只透明的小虫正在地上蠕动,约只有指甲盖的十分之一大小。
小谢好奇地对着那小虫问道:“是你在说话吗?”
那小虫“唉哟”了两声,道:“不是我,还能有谁?刚刚是谁拿臭脚踩我?”
狐狸也凑上来仔细观察它。。那小虫也分不清眉目,混沌的一小团。狐狸看了半天,道:“是大爷我踩的,怎样?”他一向鸡贼,因见那小虫小小一只,也并无什么神通,便不怕它报复,直接认了。
那小虫却怒道:“你你……你为什么恃强凌弱?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踩我?”
狐狸笑道:“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你这没见识的小虫不懂,我也不怪你。不过这次你可真是冤枉了我,我根本都不知道你在地上,你比针尖儿还小的一只,我要真是故意想踩你,还未必踩得中呢。”
小谢很客气地问那小虫道:“请问尊驾怎么称呼?会说话的小虫,还真是少见呢,莫非是有修为的精灵?”
那小虫道:“我是一只草履虫,并不是精怪。我出生在东海里,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要去全天下最繁华的地界见见世面。我从东海之滨爬上岸,到今天,一共爬了三千七百六十五天,九万八千八百八十八步。”书仓网 .shug.小谢惊诧道:“东海之滨离这里不远呀,你怎么爬了那么久。”
草履虫道:“你的脚有多长,我的脚有多长?你走一丈地,不过几步,我走一丈地,可得好几个时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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