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么?”斜眼男答不上来了,联系人只告诉他是个五十多岁的男的,并没说叫什么名字,“反正是我姐夫!”
警官又转身面向鹿二和左小短,“你们是目击证人?”
鹿二赶忙指着小短说,“他是,我不是,我是他朋友,可以调监控。”
“都带回去吧。”
一干人等都被带回了正义局,被带到不同的审讯室里分开讯问。
斜眼男已经没有了在医院时的气势,他知道最近各方面正在打击医闹,可是好几天没吃上饭了,好不容易接到这么一个活,原想着挣他几万块钱,好好舒服一阵子的,没想到警察来的这么快!
“政策你都明白吧?”警官问。
“明白,明白。医院失职,家属要依法索赔。可我姐夫实在是死的冤枉啊,一大早的去锻炼身体,没想到锻炼没了!”
“少废话!还你姐夫,你认识他?”
“认识啊,就是多年不联系了。你知道,也不是多么亲近的亲戚。”斜眼男还想狡辩。
“政策是这样的,”警官说,“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加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他确实是我姐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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