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好几巡,足足装五斤的酒壶见了底。
少年乞丐小脸微红,他已有些醉了,端起酒壶使着吃奶的劲头摇晃着,直到最后一滴酒顺着咽喉,流入腹中。
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酒嗝儿,少年乞丐随手将酒壶扔去一旁,反手撑着地,说不出的惬意!
少年乞丐醉意朦胧的双眼微眯着,眼眸中倒影着黑袍的身影,道:“五斤老酒都已入我肚,你他娘地还愣着干嘛?有什么酸屁快些放!小爷要歇息了!”
“哈哈哈哈!”,黑袍又一次笑了,笑得比刚才更难听了,还有些冷,隐隐能感觉到一丝杀意,一丝冰凉的杀气。
杀人,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不论哪一个时代都会存在;杀一个人,不讲究用什么兵器置人于死地,甚至都不会讲究用怎样的手段;杀人,只讲究雷霆一击,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手段取人性命。
黑袍很擅长杀人,他是一个天生的猎手,而且他已经干这行干了许久了;久得自己都记不清楚,何时开始?或许自出生便开始也未可知也。黑袍深知自己已错过了杀人的时机,他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那样的时机还会再来一次,因为这二位年纪轻浅的小子也很擅于杀人。
何况黑袍此行的目的,本就不是来杀人的,若黑袍是来杀人的,那黑袍会一直藏匿在漆黑的阴影之中,等待那个最完美的杀人时机,正如黑袍等待做买卖的时机那般!
冷冰冰的杀气转瞬即逝,黑袍缓缓道:“不知二位可听说过红月令?”
黑袍的话有如一颗石子儿,击穿平静的水面,一时击起千层浪。
“红月令?”,皮冒男子强行撑起耷拉着的脑袋,扶着额头说道,“莫不成是红月庄主的红月令?”
皮冒男子已醉了,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即便如此,“红月令”三个字依然让他打起了精神,来了兴趣。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