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可能,此人背的不是麻袋,而是个人。
方乐自己曾被打晕,他体重130斤,那么另一个人,则至少150斤,75公斤以上。
曲卿忽又问:“脚印纹路比对是不是阿诚自己的?能不能估算出身高?”
马辉摇头:“不是死者的,纹路,尺码都不对,当然也不是方顾问的,至于身高估算,在175到185之间吧。”
“多谢你啊,马哥。”
曲卿表示感谢,马辉摆了摆手,离去前忽扭头:“曲队,一句或许不该的话,我相信方顾问是清白的。”
“我也相信……”
但这句话并没有出口。
曲卿此刻对方乐的信任,不是出于品德,或者逻辑推理,而是人与人熟悉之后的本能认知判断。
但她是负责此案的专案组副组长,刑侦队长,这类话,是不好明确表达的。
然后下一步,是需要到嫌疑人那里,去确定其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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