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少年继喝过了阿良的葫芦酒后,第二次如此庆幸自己选择离开小镇,跟随陈平安和李宝瓶一同负笈游学。
李二回到住处,李宝瓶刚好离去,看到汉子后,风一般呼啸而去的小姑娘猛然停下身形,笑着打招呼道:“李叔叔好!”
口拙的李二唉唉唉应着声,开心得很。他早年在小镇,去学塾的次数不多,那会儿李槐会抱怨他这个爹丢人,李二就不敢去了,但是这个常年穿红色衣裳的小姑娘,是唯一一个见着他会喊一声李叔叔的学生。
小姑娘叹了口气,有些灰心丧气,她的想法一贯很天马行空,看似无缘无故的歉意道:“李叔叔,对不起啊。”
李二憨厚却不傻,一下子就想明白了红棉袄小姑娘的意思,肯定是觉得自己没照顾好李槐呢,汉子赶紧摇头道:“可别这么说。”
李宝瓶认真道:“李叔叔,李槐如今读书其实比我还用心,先生说过勤能补拙,大器晚成,所以别对李槐失望啊,读书嘛,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要急!”
说到这里,小姑娘扬起拳头,加重语气道:“不要急啊。”
李二开心得不行,这样的小姑娘,真是讨人喜欢,汉子点头道:“李槐读书我不急的。”
汉子在心里则默念,但是有件事情倒是可以做了,至于儿子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只能一切靠他自己。
李宝瓶咧嘴一笑,飞奔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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