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地处边陲,鱼龙混杂,来来往往,经常有不是善茬的羁旅行人,瘸子少年在客
栈打杂这些年,见多了脑子进水的客人,也没觉得需要他多想什么,便拿了碎银子
说道:“咱们客栈的青梅酒,分三等,若是最好的青梅酒,客官就只能买一坛……”
年轻道士不等小瘸子说完,笑道:“就要一坛最好的青梅酒。”
离乡远游,天大地大,与谁都不可交心,如此比圣贤还要寂寞的游历,不喝酒怎么行。
他几乎喝遍了桐叶洲的美酒劣酒。
他喜好喝酒,有个品相还凑合的养剑葫当酒壶,正好。
至于养剑葫里来历古怪的两把本命飞剑,毁了无妨,留下更好。
重返家乡后,送给家族晚辈当礼物,也算错过他们成人礼的一点弥补。在他家乡那
边,送剑,比送什么都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