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边此时的心情简直是好极了,比那无云的天空还要晴,比鸟儿不叫的森林还要静。因为从现在起,他终于可以与人在一起,再也不过那孤独的日子。
此前,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继续活下去,在森林中活多久。在这样的原始森林中独活,即使不被越军抓住,那也有可能被野兽吃掉。即使不被野兽吃掉,万一得个小病,那也是病不起。稍微身体上有一点不适,就可能降低抵抗力,其结果就会染上被蚊虫叮咬后的任何疾病,最后的结局必是一死,连收拾的人都没有。
其实也不用什么人来收尸,那些野兽瞬间就会跑来,把他身上的肉清理个干干净净,然后扬长而去,丢下一堆谁都不稀罕的白骨,在林子内任凭风吹雨打,再若干年后,成为未来考古学家实验室的的骨化石。
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有这样的担心,只要跟着吴江龙就能回到营地,回到营地,他还是一名国民军战士,就能继续与越军作战,杀死这些侵略者给死去的亲人们报仇。
楞边那佳还在高兴时,他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提醒他该开早饭了。
是啊,每天这个时候,楞边那佳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找点吃的。找什么呢!当然是些可口的肉食。
森林中不缺少这些,只要肯动脑筯,想得出办法,总会有动物送上你的手。
这个楞边那佳自小就在林子里长大,这个本事是有的。他最弄巧的办法就是在晚上睡下前,在动物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或是找食的地方多下上几个套子,没准就能捉些野鸡,森林鼠之类东西。每每都不落空。、
因为楞边那佳总在下套子地点,丢下自己吃剩的食物。这些动物也就闻味而来,本想吃上一顿大餐,没成想自己却成了楞边那佳的一下顿食物。
楞边想起来了,他在发现吴江龙和阿竹之前本是去寻找被套住的动物,没成想却碰到了他们俩。
这一高兴,就把找吃的事给忘了,而且这一忘就忘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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