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王金花和王二麻所有的事迹,都被揭露了出来,而且有一个意外的事。就是他们所作之事,人神共愤,必须要公开处死他们才能消民愤。
所以,王二麻突然间为了自保,说了一件事。
“只要你保证不杀了我,我就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我可以离开福明城,去海对岸,永不回来!”王二麻惨白着脸哭求。
他身上的筋骨,已经被米桑给废了。
废的是左胳膊和右腿,暂时留一命等候处决罢了。
但是考虑到又不能让人伺候他,凭什么伺候他啊?所以,就废了个左胳膊和右腿,这样能达到一定的平衡,吃喝拉撒,还不至于不能自理。
处决王二麻,就在荒郊野岭,他们犯案的地点,那块大岩石旁边。
也算是,祭奠英魂吧。
不管有没有英魂,活着的人,总要图一个心安。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