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刚刚进入龙戈镇的时候,洛的外表就已经引的很多人注目,但他却恬不知耻的以为那些人是在欣赏,欣赏着自己的‘帅气’。。毕竟自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帅哥。洛萨看着他得意的样子,没好意思告诉他真相。
天色已经很晚了,老板正支着下巴,半眯起眼睛打着盹,往常这个时候,老板早就挂上打烊的牌子了,但今天却意外的生意火爆,也许是因为诺克萨斯入侵的缘故,人们夜里睡不着觉,都来他这里喝酒、谈天吹地。
也得益于龙戈镇位于纳沃利地区的极北方,紧贴着雪原。故此这里暂时没有受到诺克萨斯人的践踏。
“我的妈呀,鬼魂啊!”老板揉了揉眼睛,被洛的外表吓得一个战栗没站稳,摔倒在柜台后面。
“喂!看清楚点,我是洛啊!老板你忘了我吗?上个月我还来过呢。”洛气急败坏的锤着柜台。
“哦哦,是你啊...怎么变成这幅样子了。让谁打了?瞧瞧多可怜啊,还有没有王法。”老板定睛一看,这才看清自己的好朋友洛现在的尊荣,立刻愤愤不平道。
“你懂个屁!这个样子,可是现在流行的潮流,我好不容易才弄的。”洛揉了揉自己发胀的右脸,解释道。
“那...那还真是我孤陋寡闻了,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潮流。”老板听到之后,顿时挂上一脸的呆滞,他只能望着洛的猪头,打量了片刻才讪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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