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秋末风寒的夜晚,作为边防部队特种兵,约瑟夫又接到一条阻击亚陆国空降兵越过其上空的命令。
空降兵纵深远距离实施行动用的是大中型喷气式飞机,而边防特战队用的多为直升机。这也意味着,约瑟夫他们用低空直升机对付高空喷气机。自然啦,这也意味着他们利用离子炮及激光枪,空对空对付埃墨森的高空喷气机。
其实呢,这种阻击战,本来就用不着什么直升机,直接从地面用激光或离子武器击毁高空喷气机就校这种任务,本来交由防空部队执行就行了,何必动用没多少实际意义的边防部队特种兵呢?
不过,上边的考虑,似乎也有道理的,他们的意见就是对手是空降兵,属特种部队,如由防空部队击落,那击落时有人员空降什么办?用一般部队去对付?那样可能吃亏,所以,还是由特种部队去击落更好,击落过程中如发现有空降兵降落,就立即派特种兵去应付。这样岂不两全齐美么?
不管怎样,上边的命令,就得执校
劳古国的空降部队,并不设在边界线附近,而是随空军或陆军直升部队行动,但隶属关系却不给空军,这算是劳古国的种特色。空降兵归属问题,各国军队的分配方式不同,因而也是因国而已。
虽然情报部门得到可靠的信息,已确定亚陆国的空降部队的出发时间与空降地点,但其规模与目标却还未弄清,因此上面命令由边防部队派特种兵力争在边界地带的高空击落并防止其空降兵在其运输机坠地前离机跳伞。
约瑟夫并不知道,这次指挥空降兵执行任务的,恰恰是当年让自己的数十名下属命丧沼泽地的那个带着重伤击毁其巡逻艇的守桥部队一名少尉排长埃墨森。而现在他已升为上尉连长。
这次派埃墨森执行的任务是炸毁劳古国的一条正在建中的公路桥,以变使其放缓这条公路的修铺进度。
这条公路是劳古国战时向亚陆国进攻的部队的后勤保障的重要通道。能大大地缩短急需物次的储运时间。
显而易见地,这一任务非战术性任务,而是战略性作务。
埃墨森这次所带的人员,与上次约瑟夫截然不同,他只带了六名空降兵,准备用型运输机前往那座公路桥附近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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