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兴,23岁司大学生,曾经有人看到胡思雅和周正兴一起吃饭一起上课,更有传言他们两个在一起后没多久就分开是因为胡思雅有劈腿行为,因此警方初步怀疑周正兴是因为想要报复胡思雅因此才在同一内试图枪击胡思雅不成后再次拿刀刺杀。
起码司南警局大一组内绝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觉得的,而且鉴定科在周正心衣服上检验出了硝烟反应,而法医处的尸检报告也在尸体皮肤上尤其是脖子处检证出了一定量的硝烟反应,这完全证实了周正兴是枪杀的凶手。
赵斌从侦讯室回到自己工位上,他刚对胡思雅录了口供,枪杀案了结了赵斌这会儿心情大好。
他凑到徐凯的工位上,“凯凯,案子破了一会儿下班去喝一杯吧,我知道一家新开的酒馆...”
赵斌见徐凯一个劲地在电脑上忙着,手指嗒嗒嗒地在键盘上打着些什么,便问道“案子都结束了你还忙什么呢,我们一组的人都在考虑下班去哪儿嗨了。”
“这个案子不对。”徐凯回答道。
“不对?哪儿?”赵斌听他这么就知道徐凯又在疑神疑鬼了,“这个案子已经很明白了,你还有哪儿觉得不对劲?”
“整个案子都太巧了。”徐凯停下手中动作,他椅子转向赵斌问他,“胡思雅都什么了。”
赵斌将自己记录的口供给了徐凯,是他另外手动抄写的一份手稿,原先赵斌从没这个习惯向来都是调来档案查看口供资料,但跟了徐凯后被迫养成了这种随身带口供的习惯。
“胡思雅那晚上周正兴把她约到钟楼,是有话要对她,于是她就去了。”
“怎么约的,周正兴总不能自己跑到她们寝室门口敲门吧。”徐凯一页一页翻看着口供。
“那倒不是。”赵斌取出一张条子,“喏,是一个外卖,送来的时候里面夹着这个见面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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