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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晨光中奔跑的少年 (4 / 5)

        即使是联邦的公子哥爱玩的用最昂贵的金属打造的、用最高纯度元素晶驱动的超级跑车。。看似能在城市的路面上跑得飞快,但在复杂地形上,那些抓地不牢靠的金属轮子,分分秒陷到坑洞里打滑乱转,哪有马儿这般飘逸奔放?

        相比马儿的飘逸奔放,前面那个奔跑的身影显得猥琐许多。

        那个小个子,偏偏奔跑的时候还光着脚、猫着腰。完全没有传说里的高手那种凌波微波、衣袂飘飞、身轻如燕的出尘感,活脱脱像一个到村口寡妇家偷鸡被发现的乡下小孩。

        他只是不断挥动双手,迈开双腿,以一种最最普通的姿势奔跑着,一边跑还一边不时地用缠在手腕上的毛巾擦擦汗。

        可是,飘逸奔放的马儿,就是追不上那个光着脚、猫着腰的小个子。

        罗松溪其实老早就能甩掉这伙西风匪,一开始他只是想测试一下他新做的那双“弹簧火箭靴”。测试下来,发现效果相当明显。但只跑了不到一公里,他就把弹簧火箭靴扔了。因为那玩意儿虽然功率强劲,但穿在脚上,一旦工作起来,实在是太烫了。

        于是他光着脚,在联邦西部无垠的旷野上奔跑,越跑觉得心情越是舒畅。想到紧紧跟在他身后的那十二名西风匪脸上憋屈的样子,他感觉就像用链子栓着十二条大狗在溜一样。

        他记得老约翰曾经说过,最适合自己的武技,就是用出来自己会觉得很爽的武技。五年来,虽然刀下马匪的亡魂无数,但他仍无比坚信。比起挥刀子拼命,飞快的跑路,是自己觉得最爽的武技。

        他溜着西风匪们在旷野上狂奔一夜,他看到东面的云如火烧一般亮起,橙红色的太阳在云层中骤然发力,洒出一片晶莹剔透的金光。

        晨曦打在他的脸上,他是在晨光中奔跑的少年,这是他看上去没心没肺、实际上狂野残忍的青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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