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着光,她仿佛看到了一个倩影,她坐在钢琴前,灵巧的手指在钢琴的键盘上弹奏起来,弹出一曲曲美妙动听的乐曲,那乐曲有时奔放、明亮,有时委婉、细腻,真是令人神往,让人陶醉···
“余笙,回神,你看着钢琴也能发呆吗?”
白子歌把手放在余笙的肩膀上,好笑。
“没事,我可能走神了。”余笙嘴角上扬,她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林晓晓喜欢钢琴,也许钢琴给了她不一样的快乐吧。
这份快乐,余笙不明白,是她不喜欢钢琴。
余笙又接着往后面翻,都是一些日常,不过,原来林晓晓高中时就跟白椿岈tou~尝~jin~果。
她抿嘴笑了,能想到那个温婉,清秀的女人,写这个时,是很害羞的,脸一定通红。也不会想到,有一她的笔记本会被父母看到。
“晓晓的日记里,很多都是幸福的踪迹,没有悲伤难过,怎么会突然自杀。”
半个时,余笙看完了一大半的日记,她没有发现一丝悲伤,压抑,难过的事,也明了,林晓晓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她心思也细腻,她之所以每都写日记,是她想要用语言记录下幸福,不需要有多华丽的语言,只需要简简单单几句话,就能把平淡的生活中幸福的踪迹,给记录下来,也许她想多年以后,翻出来看看。
“这个日记本很厚,是她高中到大学,工作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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