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不必赘述,时代使然,并不是某一个人所能改变。
至少可以确定一点,明面上与李警官有着深仇大恨,能做出灭门惨案这种案子的仇人,应该是没有的。
否则以警方如此大的调查力度,若有人与李警官有深仇大恨,那根本不用怀疑警方的智商和能力,肯定能够查出来。
剩下的关键,便是李警官的配枪了。
凶手什么都没拿,甚至柜子里还有几百元现金,凶手也没有去翻动,只是拿走了配枪。
要知道八十年代中后期,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几十元钱而已。几百元的话,相当于一年的工资,这可不是小数目了。
粗略的类比现在,当时的几百元,约摸等于现在的几万元。
这钱说多不多,但绝不是小数目,凶手顺手牵羊就可以拿走,而他却无动于衷。
那么凶手的作案目的,很有可能就是为了李警官的手枪。
只不过,要弄枪,不见得要做灭门大案吧?
现在警方也不敢断定凶手一定是为了手枪——因为要弄枪还有很多方式,不必选择做灭门案这种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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