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手套」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否正确暂且不论,可格鲁特.凯恩已经毕业滚蛋了,现在是雅各布.凯恩当家作主,你就没想着破除不合理的规矩?
这是大学社团,不是唐.金的经纪公司!
社团是爱好者的聚集地,凭什么只留高水平的拳击手?而且留下的水平也不见得高,格鲁特一毕业,「恶魔手套」转眼就被UCLA的「蓝色巨熊」打到溃不成军,老秦从头到尾打了个遍,除了凯恩和「犀牛」,真心没碰到什么高手。
——在弥补缺陷之前,「蜜蜂」还算不上高手。
换别人敢这么叽叽歪歪,凯恩肯定会用拳头教他做人,即便打不过也能怼上一句「你行你上,不行别哔哔」之类的。
可这话的是秦战!
打,打不过,输的一次比一次痛快,最近陪练都不找他了;,更没法,「恶魔手套」能有今,除了壮士的神来之笔,每一步都跟那厮有关。
正郁闷间,拳馆到了。
出于象征意义考虑,这破地儿位于众多帮派的中心地带,弗雷兹只在组织黑拳时才会使用,因此拳馆一直以上任承包饶姓氏命名,这货接手后有心改名、一时又没想到合适的,索性凑合着用。
他没打算在这建立武馆以完成系统任务。
别的不,就一条,华人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这里就没法满足,不算留学生,这破地儿一年都未必能碰见一个华人,开在唐人街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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