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现合同约定必须要在哪一天付进度款。”
“那么,我们按这个合同的字面意思理解是不是在当月内支付了你上月的机械租金。。我们西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就不算是违背合同的约定?”
“是的。”
“现在离本月的月底还早呢?要过了农历年才是本月底的时间,对不对?”
“对。”
“所以,我理解你现在给我提的什么两天、三天内付款,这些要求是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的。
自然,我作为众多管理层级当中的一级,肯定是没有权利擅自修改这个合同约定的条款的。
但是我们考虑到了过农历年的这个特殊因素,也是同意了给大家在农历年前办理付款的。
从合同条款上面来说,我们完全是可以延到年后再支付的。
所以。。我认为理解是甲乙双方的相互理解。
是我理解你、支持你,你也要理解我、支持我。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