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合同带过来了,你可以看一下。”
阿月把合同递给于晚,然后接着:“我们公司签约呢分两种,一种是作者约一种是作品约,作者约是在未来的十年内你的作品只能发布在我们网站,并且每年要有一部不少于固定字数的作品。而作品约呢,是只把目前你发表在留白的这本书签入我们公司,然后等到这本书完结后你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留白发表作品再继续走签约流程,也可以选择在其他网站发表与其他网站签约。”
“两者能带给我的好处分别是什么?待遇是不是不同?”
“签作者约的话你要保证你可以长期稳定地有作品,在这个基础上,每次你发表作品会直接归类为签约作品,并且作品的推广力度会比较大,而且长期发表在一个网站更容易积攒和留住读者。
作品约的话出新作品的时间相对自由,但是因为我们公司负责的也有很多签了作品约的作者,所以排推荐可能会有点久,而且推广力度不如作者约长,并且相对的,频繁地换网站更新和长时间不发表新作品,读者极易快速流失。
如果你是打算长期写作做一个全职作家的话,我的建议是签作者约,每年一部不少于30万字的对全职写手来并不难,而如果你是一时兴起刚巧有了一个故事想着下来并且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有下一个故事,作品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晚翻看着合同上密密麻麻的字,耳边又是阿月的分析,搞得她一个头两个大,想了一下,索性合上合同,直接问阿月:“不管签哪种约,签约后负责我的编辑是你对吗?”
阿月微笑着的嘴角僵了僵,却还是维持住微笑的弧度,:“对,但是如果签约后你想换编辑,也不是不可以。”
“作者约推广力度大?那翻拍成影视资源的可能性是不是也更大?”
“推广力度会相对较大,至于翻拍,主要看作品质量和读者群体够不够大,有没有制片方喜欢你的作品。你有翻拍的规划?”
“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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