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既然凶手有三个人,那另外一个人又会是谁呢?
如果于晨曦是死于钝器凿击,那做尸检报告的时候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就算于晨曦跳楼的时候是头部坠地,也不可能完全掩盖钝器凿击的痕迹。
钝器直接作用在头盖骨上,必定会造成头部骨骼凹陷。
钝器凿击所造成的的痕迹和头部坠地时所造成的的痕迹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凡有点经验的主检法医都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崔杰明是当世非常权威的法医,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尸体的异常呢?
想到这里,李南亭的脑海中传来“嗡”的一声。
随着灵光一闪,李南亭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额头随即渗出了冷汗。
按照常理来讲,以崔杰明的专业程度来看,是绝对不可能忽略这么明显的线索的。
但换个方式来看,如果崔杰明就是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这就得通了。
杀饶是法医,验尸的也是法医,自己检验自己所杀的人,那些对自己不利的线索,当然也就能够轻松抹除了。
出于职务的便利,将于晨曦的死归结为自杀,也就变得非常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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