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先出去的胡莱还是后来出去的张清欢、王光伟和夏小宇,闪星全都和对方俱乐部签下了二次转会分成条款,只不过比例不同。
有的高,有的低一些。
为此哪怕是在转会费上稍微做点让步,董文都能接受。
那个时候胡莱还没有转会去马德里海盗,所以有些人不太能理解董文为什么如此执着于这个二次转会的分成条款。
直到胡莱以一亿两千万欧元的身价从利兹城加盟马德里海盗。
这一笔发生在欧洲球队之间的转会交易最终给远在中国的安东闪星俱乐部带来了两千四百万欧元的分成收入。
这可是欧元啊!
以现在的汇率来算,约等于一亿七千万人民币!
那些中超强豪又是争冠又是参加亚冠的,再加上转播分成,一个赛季下来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闪星却什么都没做,天上掉馅儿饼似的,净赚一亿七千万人民币。
如果闪星是一家上市企业,那么这一年的财报将会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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