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刊载这样反驳的文章,登上了南京和岳城重要晚报的头条。
舆论稍有平息。
的确,谁能证明聂芸和司慕有关呢?她既不是司慕的妾,也不是司慕的女朋友,甚至都没有消息证明她和司慕认识。
到了今,军政府才开始一点点摘清聂芸和司慕的关系。
舆论很快就发生了转变。
大年初一,南京和岳城的报纸,同时刊登了几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司慕带着一个女子走进饭店,背影恰似聂芸;第二张是聂芸穿着去世那套衣裳,站在司慕新宅的门口;第三张是聂芸站在江边的大桥上。
最后一张,是聂芸母亲拿着一根金条,这根金条是军政府的府库所出。
铁证如山!
司慕和聂芸去了饭店,此事不假;司慕给聂芸金条,此事也有物证;聂芸临死前去过司慕家中,此事也无法辩驳。
司慕逼了聂芸,甚至害得她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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