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有些海螺,常旭捡起几个,他要带回去送给毛杉杉。几人都捡了些揣在身上,常旭心里惦记着玻璃的事情,没有在海边逗留太长的时间。
不然,他倒是想在海边待上十天半个月。每天都享受着凉爽的海风,顺便泡泡纯天然无污染的海水。
海滩上,他们足足走了小半天,才折向陆地。纳斯望着渐渐葱茏的山野,海风的声音逐渐小去,他说道:“阿哥,刚才我们之所以折向海滩,是因为不远处有黑神教的聚居点,从海滩上可以绕开,以后你们可得当心。”
“在下谨记在心。”
常旭在心底感叹,老外果然是最热情的!他忽然想到什么,驱马走到与纳斯并肩,“纳斯先生,我有个想法,想邀你去我家乡走走,不知道可以吗?”
“你的家乡?”纳斯眼睛一亮,南汉几乎都被他逛了一圈,他之所以对诚州恋恋不舍,是因为离小桂镇不远处的山水实在是太美了,令他沉醉不已。
“不知道你的家乡美不美?”
“风景自然是不用说的,最主要的是景美人更美。”
“此话当真?”纳斯大喜,“就这么说定了!我见过朋友之后,便与你同去!”
果然,在天快黑的时候,众人见到了兴王府的轮廓。这里地势平坦,极目望去,只看见远处有些低微的起伏,而那兴王府却像一只雄狮,踞伏在这片广阔的原野上。
四面八方的人都向兴王府涌来,又向四面八方散去。兴王府是常旭来到的第一个都城,他在脑海中暗自勾画成都府的轮廓,不知道是这兴王府繁华至极,还是成都府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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