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尖厉的嚎叫声突然从墙内响起:“啊――!杀人了!老爷死了!整个头都没了!全是血呀!”
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飞速从书包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然后翻开书包,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不会想到,王小明鼓鼓的书包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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