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们都觉得,既然是冯丽丽伪造同意书,那是不是可以报警,江东西却反对。
她说,“首先,如果报警,那也要等冯丽丽跟客户签约、过户成功了。才算犯了法,而房子一旦签约、过户成功了,那房子就属于别人的了。
那样报警的话,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房子归买家客户,王昆仑跟冯丽丽打官司纠缠,让冯丽丽赔偿损失。
第二种,房子被查封,等待案件结束,那就不知道案子会审到什么时候了。
这两种情况,对我们都不利,所以,我们不选择报警,那样我们很被动,我们阻止她卖房就可以,等案子判下来,如果法院判了冯丽丽净身出户,王昆仑就能直接承接房子了。 。这样是最好的结果。”
听完江东西的分析,我们大家都茅塞顿开。
而庆幸的事,一切都照着江东西的预估来了。
证据充足,渣女本渣,法官也给出了公平的判决,判出冯丽丽净身出户,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和存款,都归王昆仑一人所有。
当冯丽丽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的时候说,这套一百五十万的房子,其中有五十万,是她跟玩具厂小老板借的。
那王昆仑的律师就说,请拿出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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