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获得“高额利益”,不仅仅是攫取财富,更重要是,让“唐人”目光投向海外!而且,“广州地方官府”和世家豪门全力支持“作坊”、“新商税”等一系列举措,其根源也在于此,如若不管不顾,甩手离去,那之前所做的一切,不仅白费,且极有可能会被全面推翻。
因此,冯宝断然否决“年前北上”!
他的理由也很充分——年前回“登州”,正值冬季,朝廷大军完全没可能在那个时候,对辽东用兵,所以,去了也是白费时光。
最后,冯宝说道:“勋贵订制大船,实则已能勉强‘出海’,吾之意,两个月完工后,即刻‘出海’,来回一趟,至多七八个月,而后北上,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冯宝说的其实很含糊,仅仅给出了一个大约的时间范围。可是,作为“水师都督”,他的职权不容置疑,尤其“兵部文书”,并不是“皇帝诏令”,也不是“军令”,不带有“命令”性质。所以,即使王福来觉得“不妥”,也不知如何张口。
贺兰敏之并不关心“归期”,他心中比较在意的是能否赶上“辽东战事”;李聪,乃至其他军官,亦同样如此。
在他们眼中,参加战斗,功名马上取,才是正途,其余皆可放置一旁。至于“归期”,早点晚些,没多大区别。
既然没人多问,更没有反对声,冯宝当场决定,给“兵部回文”,定下归期——明年六月底。
有道是“军中无戏言”。
冯宝深知此事糊弄不得。
于是,他首先派人请来苏汉雄,明确告知:“勋贵订购船舱内部,可有可无物件,一律无需安装,务必将工期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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