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水师大军”里,已经出现部分“统兵军官”和“配属军丞”不睦情形,虽然还未到严重程度,但已经有了不好的苗头。
冯宝再三权衡之下,决计命人自城中请回王福来与贺兰敏之,同时传令“广州基地”——所有“队正级”以上军官,全部来大营。
两日后,冯宝在大营里召开“全体军官会议”,就“设立军丞必要性”以及“如何划分军丞权力”展开讨论……
关于“必要性”,其实军官们大体上都清楚,这事儿,没什么可争,在他们看来,朝廷设“监军”,完全没问题,哪怕人数多了些。
可是具体到“军丞”实际权力上,各方分歧就不小了,总得来说,主要在四个方面。
第一,“军丞”是否掌兵?
第二,黜置“不良军卒”,听谁的?
第三,如有战事,功过怎样区别?
第四,对于“战利品”亦或“朝廷赏赐”的处置权。
冯宝认真听后,心里倒是暗自松了口气,毕竟这些问题还在预料范围之内。
接下来,冯宝侃侃而谈,从朝廷因何“设立军丞”说起,一直到矛盾集中的四个方面,重点强调了“军丞”与“统兵军官”之间,并不是一个“监督”关系,更多是一种“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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