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明此理,跟着就跟着吧。
反正是个不守清规的酒肉和尚,既不会添堵,路上还能解闷。
就此,两人结伴前行。
一开始,还有一句没一句的尬聊。
不戒和尚高肿的左脸,是出自唐衫的手笔。但毕竟都是江湖儿女嘛,正所谓一笑泯恩仇,没聊两句两人就培养出了最基本的阶级友谊。
唐衫一路走,也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不时停下,挖几棵沙葱,采几朵蘑菇。
化缘是不可能化缘,这辈子都不可能化缘的,有手有脚人高马大的,干点啥也不至于要饭嘛。
别说,荒郊野外的食材还真不少,居然连老姜都有。
咦?野鸡!
唐衫眼尖,抬手止住帮忙采蘑菇的不戒和尚,食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然后指了指野鸡,拉着不戒悄悄摸摸的退入了一片灌木之中。
不戒和尚还有些不服气,悄声道:“别做梦了,天大地大,野鸡凭什么就往这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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