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孙悟空拿了金子,驾着跟斗云在天上飞驰。
他心中很暖,唐衫给他的感觉,相当好,有种相见恨晚,恨不得立马烧黄纸当兄弟的冲动。
甚至比以前结义的兄弟,还要好。
毕竟,以前结义的那些兄弟,可不会亲自下厨,更不会嘘寒问暖,只会凑一块喝酒吹牛……哼,一群表面兄弟,五百年愣是没来探过监。
孙悟空想着,不由对唐衫的好感,又多了两分。
虽然这是唐衫有意为之,不过也跟猴哥被压了五百年,空虚寂寞冷了五百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简单来讲,这就叫趁虚而入……
不一会,孙悟空就来到了一座城池上空。他摇身一变化作人形,在城中买了美酒、调料,想了想又买了一堆水果。
然后就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拎着布包,寻了个无人之处,招来跟斗云直冲天际。
站在天上,他举目四望,火眼金睛比天眼还要强上三分,很快就锁定了一处有妖气的地方。
那地方妖气浓密,却又没有大妖的气息,一看就很好欺负……啊呸,一看就能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做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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