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往前一把抓住他的手,看到他虎口位置的伤疤在那,举起他的手说:“你说你不是陆书墨,那你告诉我,这个兼疤怎么来的?”
他低头看着他的手,突然失声。
“你不知道吧,因为它是我咬的!”说完,我对着那个疤痕直接咬了上去,像在发泄,将自己情绪发泄在上面。
“你属狗的吗?”
他把我推开,看了眼手,上面两个牙印跟伤痕完美融合在一块。
“你就是……”
“神经病!”他打断我,冷酷不耐的丢下三个字大步进了别墅。
我站在原地,如被抽空所有力气。
神经病!
他说我是神经病!
我做了这么多,到头来在他眼里却成了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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