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墨很快走了。
我被人带到另一个地方---看守所。
砸在陆书婉的花瓶上有属于我的指纹,作为受害者的书婉一直没醒来,所以,我只能被关起来。
我有动机,又有所谓的证物。
动机是,因为婚姻不如意,把仇恨发泄到丈夫的妹妹身上,合情合理。
我真是有嘴都说不清。
我知道自己不会被关太久,懒得打电话给我爸去折腾。
就老老实实呆在看守所。
人会在特别狼狈跟无助,茫然的时候,看清现实。
我的现实,就是看清陆书墨心里没有我。
我不知道自己被关了几天,当有人公事公办的说我可以走了时,我并不觉得高兴,反而觉得自己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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