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不容质疑。女子又向前走了半步,一股熟悉的发香进入了飞黎的鼻腔。她抬手撩开了飞黎的刘海,刘海下那道2cm的伤疤如针尖般刺入了飞黎的眼睛。
“哥,你还记得我吗?……”
“咳咳咳……”一阵急促的咳嗽让飞黎猛然睁开了双眼。他这才明白过来,连续多日的工作让自己再次睡了过去。两天前,自己受邀和李梦颖一起来到福山,在福山大学做为期一周的学术研讨。飞黎是一个不喜欢出远门的人,只是受不了李梦颖每日在耳边说什么出差的种种好处,既可以放松心情,又可以讨论学术。无奈之下,才决定走上一趟,临走前还将自己心爱的大金毛寄养在了成栾的家中。想到这里,飞黎看了看时间,翻身下了床。
来到卫生间,宽大的镜子清晰地反映出自己的面容。整个卫生间空荡荡的,并没有刚刚梦中的白衣女子。
飞黎长舒了一口气,看着那额头上的伤疤又让他想起了十五年前的往事。原本以为,这些往事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忘。可事实上,有些事情是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飞黎伸手整理了一下刘海,挡住了那2cm的伤疤。
“叮铃……”
不用开门,就知道又是李梦颖来催自己了。
“我还没起床呢。”
“快开门,我给你带了早餐,有你爱喝的牛奶,快开门。”
飞黎无奈,打开了房门。
还未等飞黎说话,李梦颖便如兔子一般跳进了飞黎的房间。
“衣服都穿好了,还说自己没起?你的生物钟我还不知道?”李梦颖边说边放下早餐,坐在了飞黎的床边。
今天的李梦颖和往常大不一样,精心修剪的眉毛搭配淡淡的眼妆,显得双眸如星空皓月,淡红色的口红更有一种俏皮的韵味,白色的衬衫在腹前挽了个结,修身的牛仔裤加上白色的运动鞋,结合脑后的马尾既时尚又干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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