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2月28日。
“神秘人给我的信息,也是让我将此案告破。并且他给了我一个提示,这个案子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在北美洲的著名的理查德·蔡斯,萨克拉门托的‘嗜血的恶魔’。”
“理查德·蔡斯?”
“没错,当年理查德·蔡斯案在美国轰动一时。他先后残忍杀害了七人,并将死者的肉和血液通过自制的搅拌器进行处理,声称吃肉、喝血是为了‘阻止自己的血液变成粉末’。他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就有莫名的恐惧,总感觉有人对自己下了毒,只有喝血才能化解。刚开始以流浪的猫狗为目标,慢慢地,动物的血已经无法让他得到满足,他开始将枪口对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从那以后,理查德·蔡斯开始在晚上四处活动寻找猎物,他说过‘’喜欢黑夜杀人的感觉,那很刺激,也很有挑战性,我喜欢这样做!’的确,后来的他真的养成了黑夜杀人的习惯,而在白天,待人接物都很有分寸的理查德·蔡斯却乐于助人,邻居们都称他为‘阳光天使’。根据这份报纸的日期,今天应该是他的第一次犯案。”
飞黎快速整理着他的记忆,将理查德·蔡斯案的细节在脑中快速的闪过。
“那好办,我们既然知道了整个的犯案过程,那就直接到他下一个犯案地点蹲守,守株待兔。这样,等他再次行凶的时候抓个现行,这样这案子不就破了嘛。”
成栾提出了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方法。
“咱们三个人,还抓不住他一个人?”
“话虽如此,但是我觉得似乎没这么简单。这里的一切都不能用常理来推算。”
飞黎想到了神秘人的话:“这里步步杀机,稍有不慎随时丧命。死在这里,也就等同于死在现实。”
“飞黎,不管怎样,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咱们总不能现在直接去警察局告诉他们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吧?这样被当成嫌疑人也会被当成神经病,总之我们既然知道了凶手的下一个目标,那就守株待兔,随机应变吧。”李梦颖也赞同成栾的想法,很快便通过地图,搜索出了下一个案发地点,“就是这里,根据案卷的记载,这里就是他的第二个行凶地点——郊区的一个简陋的出租屋,受害人是一名22岁的孕妇,时间为197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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