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元绍和周仓并排跪在大营中心的空地,对面是林宁和李清,以及吕布、张辽等幽州大将,袁军有袁涣和纪灵旁听。此外,幽州军团权力体系重要的一环——军法官,就站在车骑将军身后,随时候命。
军法官系统是独立于指挥体系之外的,直接听命于最高长官林宁。这次西进迎驾,林宁亲自带兵,还是最精锐的幽州铁骑,负责这支队伍的最高军法官自然不能马虎。经过千挑万选,一位服役多年,已经晋衔校尉,且是楚军原始班底的军法官脱颖而出,能力不用怀疑,忠诚度更是毋庸置疑。
私自出兵在幽州的军事条例中,是一项重罪。兵权关乎利害,非常敏感,历史早就告诉了林宁枪杆子里出政权,以后他的身家性命和政治改革,都得依托强大的武力,这种力量,自然握在自己手上最放心。
“军法官。”
林宁对出列地军法官笑了笑,问:“依幽州军法,擅自出兵,该当何罪?”其实不是林宁坚持,私自出兵的目的如果是“立功心切”,于封建军队来说不是大罪,统帅轻拿轻放就过去了,最多说一句“戴罪立功”。
幽州军团算不上近代军队,但也不算完全的封建军队。林宁对个人武勇没有意见,对无组织无纪律相当有意见!
“军法官,无上官命令而出兵,按例治何处罚?”
“禀主公,私自出兵等同违抗军令,若私自出兵毫发无损而归,打三十军棍,若损兵折将,打五十军棍。周校尉和裴校尉私自出兵,无损失而归,当处三十军棍之罚。”
幽州军事条例在外人看来不近人情,因为私自出兵就算获胜,损兵折将了也得打五十军棍,失败了但没有损失,也要打三十军棍。林宁的解释很明确:不管你是谁,不管你的武勇如何震烁古今,我要的是军队,我要的是团结,我要的是绝对服从命令!不是你的个人英雄主义!
“好,我林宁治军,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军中律法既已订立,军法官所行处罚没有不妥,来呀,行刑!”
周仓没话说,幽州军事条例实行数年,他一个老人总不能用不了解搪塞。裴元绍呆了一下,忽然叫道:“我不服!”
林宁一摆手,制止两名手持军棍的士兵上前,怒道:“裴校尉,你有什么地方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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