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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厢间,奴儿哈赤被带回了都察院,关在一个戒备森严的小院中,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全天候看守。
为了防止他逃脱,对方还给他戴了副精钢打造的脚镣,让他只能用兔子跳活动。
就这样屈辱的过了一宿。第二天,都察院官员提审的时候,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何遭此无妄了……
居然是龚正六出卖了他!
原来那龚正六离开会同馆后,便径直到了都察院,实名举报他于万历十五年六月,在费阿拉城公然建立女直国,并将费阿拉城定为国都,设立宫室。自称女直国主淑勒贝勒,还煞有介事的颁定了国政……
跟这条一比,其它罪名都成点缀了。这可是谋逆大罪啊!
不然都察院也不至于如此大动干戈……
而且龚正六还携带了大量的文书作为物证。因为他在建州女直职掌文书,处理外事,凡所有回帖、公文皆出于他之手,所以掌握了奴儿哈赤建国称制的大量直接证据。
其中有奴儿哈赤自称‘女直国主淑勒贝勒’的文书,便有十几份。甚至还有一道他以金人后裔自居,自称受上天之命重建大金国的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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