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好几个组合发来合作邀请,想要从自己这里收歌。
“呵!这不是搞笑吗?这都多久了,我给你们歌,你们敢用吗?”杨轩直接无视这些无聊的沙雕邀约。
给歌给舞还给版权,你当本大爷是傻子吗?
给你你也不能登顶,同样的作品不一样的价值,杨轩才不做亏本生意。
一项项消息中,杨轩看了好几条,最终发现了一条奇怪的消息。
就是那种不清、道不明的奇怪。
这条合作,亦或是这条请求,是讴歌娱乐那边发来的,发起人是余生,【彼岸之花】的总司,老熟人了。
这条请求,实话,蛮奇怪的。
是《DIVINE》的改编请求。
歌曲版权在杨轩手里,这种模棱两可的改编使用,一般而言,倒不用这么正经严肃,特地去问原作者要许可。讴歌娱乐家大业大,也不怂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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