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媚在警局里讲述了三年来发生的一切不为人所知、对于她自己却是历历在目的往事。
三年前法院审理结束后,张天峰受气不过,确实是选择了离家出走,可费媚说她是被冤枉的,因为费媚表示,昊昊是张天峰的亲生骨肉无疑。
而这一切,以前费媚没有机会也想跟张天峰解释。
因为张天峰确实也没有给费媚这样的时间去说,费媚这个女人与其说是高傲的、不如说是自负的,不到万不得已,这种事她自己说不出口,可到了万不得已了。。却再也没有机会解释了。
二十年来,一家人的生活在费媚的努力下过的越来越好,费媚也由原来那个胆小怕事的小姑娘,蜕变成了一个能扛事能办事能成事的女强人。
当然这是相对过去的窘迫而言,费媚也就是努力的变成了一个真正有家有业的城市人,费媚不是那种很有钱的人,不过能做到这一点,费媚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
在费媚的眼里,张天峰是很差劲儿的,可是费媚还是很愿意和张天峰生活在一起,因为费媚依赖张天峰对自己的体贴、知道张天峰骨子里的善良、感恩张天峰那天后的收留。
费媚不能说不爱张天峰,只是那种爱不是炙热而干炣的烈火,而是一直恒温的水,温润而细腻。
这种暖和到骨子里亲情般的爱,让费媚和张天峰结婚以来一直恪守妇道、从来没有背叛过她的丈夫张天峰,即便是常俊生一直在他们的生活里,常俊生也只能算是费媚仰慕或梦春的对象。直到儿子轩轩生病、病重、花光所有积蓄、最后连一分钱都再也借不到的时候,心里明白常俊生心思的费媚,决定拿自己的身体给儿子换来生的希望。
虽然费媚心里知道,即便是这样做,也只可能是延长一下儿子轩轩的生命,可费媚还是这样做了,对象就是常俊生。
在法庭上的时候,有一点常俊生没有说谎,那个时候常俊生的经济状况比费媚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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