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出早饭,两人迅速吃完早饭,顾不得刷锅洗碗,李芸回到自己房间,换上先前拿出来的衣服,借着油灯的光亮,对着铜镜仔细检查。
衣冠不整,对活佛可是大不敬。
说是家里最好的衣服,但以她如今的家境,也不可能是绸缎的,依然是粗布材质,不过是家里唯一一套没打补丁的衣服罢了。
整理好衣冠,梳好头发,李芸打开床头的布包,包里是一个黄梨木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摆放着一顶僧帽。
僧帽由上好的绸缎缝制,上面还用极细的金线绣出了繁奥的花纹,华美而又庄严。
为了这个僧帽,仅仅是绸缎,她就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请人缝制和金线,却是她变卖了丈夫唯一的遗物才做到的。
那支玉笔,是丈夫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珍宝,寄托了祖祖辈辈对后人的期望,丈夫对它视若珍宝,平日里根本舍不得拿出来,只有特别重大的日子才会拿来用上一下。
上次拿出来,还是儿子周岁时往家谱上写下他名字的时候。
儿子抓周那天抓到毛笔时丈夫欣喜的表情,还有他郑重在家谱上写下儿子名字时的场景,仿佛又浮现在了眼前。
“钱兴,兴儿,振兴家族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
看着手里华美的僧帽,李芸忍不住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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