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这句,那骑车男走向林小同,口中碎碎地酝酿着:“哼,喜欢理是吧,喜欢理是吧!”说完冲上前来扬起拳头就砸了过来!林小同伸出胳膊一挡…
说来这骑车男个头虽比林小同矮了半截,可这一拳林小同竟然生生地挡驾不住,胳膊一歪,那拳
头就狠狠打在了自己的脸颊上,还没反应过来,另一拳接踵而至,实实捅在自己的小腹。
唔…受这两下后,林小同脑子一懵,妈的,遇到硬碴儿了!
这些乡间里的痞子,白天下地干活充足锻炼,晚上游手好闲混吃滋事;性子胆大顽劣,打架家常便饭。并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遇到事儿就喜欢比个狠,要是真把他们惹急了,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和你玩命!
瞧那骑车男胳膊比自己小腿还粗,林小同咽了口唾沫,自己这两天身体负荷已经快要达到极限,无论是精神体力都几近透支。看来,这次要全身而退是比较难了。
骑车男见林小同蜷在那里,也过去弯下腰来说到:“上次有个来旅游的小子,和我杠上了事儿,你猜怎么着?我在他头发上绑了个女孩的皮筋儿,又跪在地上给我磕了三十三个响头!最后,我让他把那
皮筋儿,吃了下去!”
说完这话,骑车男直起腰来,一脚踩在了林小同的肩膀上:“你要是带了皮筋儿,呵呵,我说不定可以饶了你。”
居然敢踩在我的身上…要是林天择还在,现在肯定就已经地覆天翻,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了吧?但是没关系,这些年他打的架,我也是亲身经历者!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得怕玩命的,玩命的怕疯的,林天择就是个介于不要命和疯癫之间的人,他打架从来不和你来些什么躲躲闪闪,花架招式,要说到其中的精髓…
全在一个字,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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