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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靡靡逾阡陌(6) (3 / 4)

        秦越一听,心潮激荡,激动地在牛车上就躬身冲他行了一礼。他虽跟随扁鹊三年,却也只能打打下手,跟着他制药看诊,虽有师徒之实,却无师徒之名。扁鹊曾与伍子胥、孙武有故,给他们留过信物,伍封便是凭此前去求医。若是能得孙奕之为保,扁鹊或肯真正收他为徒,他本就在医术上颇有天分,方能在短短三年内单凭听闻打杂,便可略有小成,若得了扁鹊真传,当真是再不用为生计发愁,而去坑蒙拐骗。对于孙奕之或许只是举手之劳,但对他而言,无异于改变了他今后的身份和生活。

        如此再生之恩,他当真是肝脑涂地都无以为报。

        孙奕之到最后也没向他明说如何为间,只是借着青青的笛声,细细地教他到了鲁国之后,以何等身份、何种方式去见季孙肥。在他眼中,就算是季孙家主,鲁国国相,也无需担心。

        秦越听得连连点头,越发心服口服,终于明白,何者为招摇撞骗,何者为真才实学。这骗人钱财逃之夭夭的都是下九流,能说得人心悦诚服主动拱手送上财物的,才是真正的高手。

        田氏已经是个例子,不知道季孙肥,会不会也步田氏后尘,接受孙奕之的那套说辞。

        青青不知吹了多少遍的《采薇》,好容易吹得流畅了几分,却又有些厌烦起来,忽然停了下来,转头望向孙奕之,微微撅着唇,说道:“我吹了这么多遍,一点儿也不好听!我要听你吹!”

        孙奕之笑了笑,从她手中接过竹笛,方横到唇边,秦越正好递上一块方巾,被他冷冷地白了一眼,不禁打了冷战,急忙收回手来,擦了擦自己额上的冷汗,尴尬地笑了笑,看了眼青青,不敢再多事多言。

        “这一曲,叫《南山》,你听好了。”

        先说了两句,孙奕之看了眼笛身上的吹口,手指轻轻拂过,笛身上似乎还带着她手指和唇间的温度。他不禁微微一笑,他本就生得俊朗英伟,如今虽粘发为须,却也有种翩然飘逸的道骨仙风,一笑之下,更是让人望之心折,难以自已。

        同样一管竹笛,在青青手中,连一曲《采薇》,都能让旁边的侍卫听得退避三尺,而到了孙奕之手中,从第一声音调开始,便如风过竹林,云过青山,那种空灵清逸的声音,仿佛清溪流淌,瞬间从每个人耳畔流入心中,让人心旷神怡,沉醉其中。

        就连跟他学过《采薇》的青青,听着他吹笛之时,也不禁双目凝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从他的手指一直看到唇边,看到他修长的手握着竹笛,薄唇的唇线极为分明,哪怕在那假胡子当中,也漂亮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只是这一曲《南山》却与《采薇》的曲调大不相同,不但繁复得多,而且从开始的悠远清扬,到后来靡靡婉转,忽而如江水滔滔,宏大高昂,忽而又如小溪潺潺,低靡缠绵,丝丝哀怨,不绝于耳,让人听得一颗心随之起起落落,不知要被他带往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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