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在第三节比赛后半段找到手感的科比却在这时,突然于雷阿伦面前,拔出了一记毫无半点合理性可言的三分。
这球,科比选择干拔三分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雷阿伦防得太好,导致他没有突破的机会,所以为了不辜负队友的信任,科比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己来。
一旁,在科比出手时,刚刚迈过半场的苏枫整个人都傻了!
不吹不黑。
就这种球,但凡是个正常人,他都不可能选择这么打。
但......
如若科比是个正常人......
那他又怎可能在苏枫的记忆里以14481次打铁领跑NBA的历史打铁榜?
和科比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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