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很深,与周边如春雨秋笋般长起来的高楼大厦格格不入。
灯光很暗,招牌也很暗。
老店很,店里两张桌子,店外两张桌子。
店内已经有人占了一张桌,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穿着碎花的裙子,黑色的圆头皮鞋。
我们选择坐在堂外,这里有风,还有很多的人间烟火气。
汤色清冽,余味绵长。
路过的多是住在巷里人群,他们在匆匆忙忙里赶向,为自己亮着灯的那扇窗。
没有几个人关心我们,在他们眼里,我们也不过就是涉世未深,初尝感情的青年而已。
老板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看着还很和蔼。全程我们也没什么交流,我们也仅仅是他店里的一个过客而已。
而我,也不过是艾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老头倒是很喜欢欢欢,不知道从那里给欢欢找来了一根肉嘟嘟的棒子骨。摸着欢欢那贱狗的毛发,一直喋喋不休的和欢欢聊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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