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自然是不明白虚空扔石头的招数,这是人们对普通野狗常用的招数。
卖票的姑娘刚好也到了门口,她在我们面前停住了她的电驴,飞杨了一下她的长发道:“别怕,那是个疯子!”
我自然是不会去同情已经疯聊王老板,种因得因,种果得果,这都是冥冥之中意,不值得让人去在意。
我决定完成爱情最重要的一步,我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在最青春最无敌的时候,最圆满的爱情当然也得有最完美的结局。就算这只是最后一刻,那也必得是要刻骨铭心永不可忘的一刻。
所以对酒店前台那漂亮姐姐八卦的目光,我选择视而不见。谁没有年青过,我猜她也有过和我一样的经历,不然怎么能从她的眼里看出八卦与羡慕。
一张落地的毛玻璃把床与洗手间隔开,虽然看得不甚清楚,但艾那玲珑的身体还是若隐若现。
我都忘了过了这夜与艾就是永别。
现在我知道欢欢是条母狗了,它对淋蓬头下的水声毫无反应,竟然一只独狗,蜷在沙发上呼呼的睡着了。
没带睡衣,艾裹着浴巾,半露着身体就出来了。湿漉漉的头发里散发出诱饶清香。
我的注意力全在艾的腿上,因为她大半个腿都露在外面,这和地球上的女子并没有什么不同。我既没在那份光洁上发现什么兽类的痕迹,也没发现什么青筋曲起,老树盘根之类的。
我当然也更喜欢现在这样的艾,我不知道自己流没流鼻血,但我知道心跳得我自己也能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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