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山河破,坐看锦云行~”
白尔斯哼着小曲,惬意的看着天空,现在要是给他根雪茄和墨镜他能在自己的背景音乐里晃一年。
虽然讯使看上去温文尔雅好好先生,但他居然出奇的喜欢开快车,眼前的景物只是瞬间便被甩在后头,像在拍新一部《速度与》。这种仿佛能够超越一切的感觉简直让人不能自已。
白尔斯拍了拍讯使的肩:“对了,问你个问题,从这里到我们喀兰贸易要多久?我只争取到了半个月的时间。”
“我回去是搭的列车,用了两天。这边山路应该绕一点,不过也要不了多久,三天应该够了。”
搭列车两天?
开车反而还要更久?
你果然是故意把车偷出来炫耀的吧!我的预判果然没错啊!
白尔斯有些无语的拍了拍讯使的肩膀:“我说。既然列车可以更快为什么还要驾车来啊?你就是存心想炫耀一下吧?”
“没啊,”讯使答道,“我是想着列车对于乘客的身份检测比较严格,你现在失忆了不太好伪装,如果我自己开车的话,应该能避开检查,安全回去。”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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