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来看看好莱坞对于“制片人”这个角色的定义:制片人(Producer),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协助投资方国内、国外发行和国内、国外申报参奖等工作。
从这些权力和职务我们就能看出,制片人在一档影视节目的拍摄过程中,其重要性其实是远远大于导演的。
他甚至参与到作品从前期的剧本统筹,一直到后期的发行拿奖的所有流程当中。
而在这个过程中,国外的那些导演大多只负责拍摄的任务,他们就像演员和剧组里的那些摄制器材一样,只是作品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工具”。
而这。就是国外影视圈所推崇的“制片人中心制”。
那么这两种制度,相互间有什么差别呢?
其实很容易就能看得出,以“导演中心制”为核心的剧组,所拥有的自由度更高,如果导演的发挥特别出色的话,那就很容易排出流芳百世的经典。
就像世界上大多数的经典影片,都出自独立电影人之手。
当然,这种以“导演中心制”为核心的剧组,相互之间的上下限差距也很大,如果拍的好,可能就是一部《霸王别姬》。。但如果拍得不好,那可能就是一部《无极》。
而以“制片人中心制”为核心的剧组呢?
这种剧组通常自由度会比较低,就像一条流水线一样作业,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只是一颗螺丝钉,只要把他们摆在正确的位置,他们就会自动的发挥出该有的功能。
所以这种拍摄模式,通常上下限之间也很接近,它很难拍出一部特别经典的传世之作,但基本上也不会拍出令人特别失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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