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们有什么想的吗?”
凯登率先道:“我觉得我们可以在街头的流浪儿嘴里得到一些消息,毕竟上次打听利爪查理斯的情报的时候我和头儿就是这么做的。这些流浪儿在弗洛尔德斯各个地方乞讨,而如果卡梅拉又一直戴着面具的话,他们其中应该有人见过他。”
“到查理斯,我倒有了一个想法。”索菲亚道:“想想看,查理斯进入了弗洛尔德斯之后就加入了尼克家族,而这个卡梅拉会不会也加入了其中一个黑帮?”
“这样一来那就麻烦了。”麦克回道:“如果卡梅拉加入了其中一个黑帮的话,那么以他无形杀饶能力,相信他肯定会被各个黑帮当成重要人物。而这么一来,就算我们知道了卡梅拉的消息,我们或许也没有将他逮捕的实力。毕竟要抓卡梅拉,就要跟他所在的黑帮为担”
“可是上次你们不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抓住了利爪查理斯吗?”格兰特诧异问道。
麦克惊讶地看着他,“吼,你这个大个子,竟然对我们的事迹如此了解!”
格兰特讪讪笑了笑,“在我躺在床上的这段时间,我了解了很多关于二十三区的事迹。还有,我叫格兰特,先生。”
“上次是因为莫里斯给我们提供了情报,我们才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阿尔玛道:“而这次我们没有任何的情报,就算是知道了卡梅拉在哪个黑帮,我们也无法确定他每的路线。毕竟时间太短了,只有一周的时间。”
凯登摇摇头,“我倒是不觉得卡梅拉会加入任何一个黑帮,以我看来,他更像是一个独行者。”
“为什么这么?”
“你想想看,查理斯只是一个莽夫。而卡梅拉不同,他以前是一个音乐家,或者是艺术家。这些个艺术家都是一群脑子有毛病的人,他们崇尚自我,以自己为中心,不甘愿寄人篱下。你们,这样一个人,会加入任何一个黑帮给别人做打手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