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是我特别勤快,那段时间我在吧台里实在闲的无聊。。就把吧台里所有的卫生角落全都清理了一遍。说真的感觉吧台好久都没过大扫除了,我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才算搞定一切。但我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被看在眼里,包括经理在内见了老板都夸我是个勤快的孩子。算是没白干,过年封红包时我拿了200块,加上经理封给我得一百。够我十天的工资了。
但我那段时间确实穷到家了,因为是有工作了,我便撑着没问父亲要生活费。计算着发薪水的日子,最后一个礼拜我每天回去都是煮面条吃。那一个礼拜真的是把面条吃够了,好几次下班早,12点就没人了!他们约我去吃夜宵。。我都拒绝了!因为我没钱呀!哈哈。
在聊天的时候,问我住在哪里时。我告诉他们了,不过没一个人知道我在哪里住。哈哈,那地方实在偏哦!
自从发了薪水,手里有了银子,每天下班早我也跟着一起去夜宵。
说起那个夜宵摊,还真的很不错,一家开在一个网吧门口的小吃摊。冬天冷,支了个帐篷,大家一起坐在里面围着锅吃关东煮。第一次去的时候,还真的是惊讶!这里竟然有夜市,之前可从未发现过。他们说这里的夜摊一般都摆到凌晨三四点。
吃夜宵的好处显而易见,那就是我很快打入了他们的圈里。他们也不把我当作外校生看待了。
年前的时候去一个同事家里吃火锅,他跟别人一起合租的房子。而且就在上班地方后面一小区楼上。那次才知道我们经理也住那,跟那个同事算是邻居,就左右门。那次聚餐算是送别那个同事吧,他年后不来这上班了。说是去实习。然后在酒桌上不知谁说了句,他要走了以后就没地方去聚餐吃火锅了。房子要退掉,小鑫突然问我住哪里,有没有意向跟他一起把这房子接手住。
当时我进房间时就看了下,是个两室一厅的格局。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个大客厅。离上班地方也近,当时觉得还不错。就问了他价格多少。四百一月,两个人合租一人两百,寻思了下觉得可以接受。便同意了他这个决定,而且我也喜欢热闹。
然后我们俩就在饭桌上敲定了这事,他跟那个同事说了。我们就算把房子租了下来,过几天就可以搬东西过来住。
心想着,我又要搬家了。不过这次的地方确实好。特地看了下洗手间里有台全自动的洗衣机。这个冬天洗衣服真的是方便的很呀!
我动作很快,第二日醒来便去二楼找房东说要退租。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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