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稍微发展一点,官司都打不完。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的合同不是普通的劳动雇佣合同,而是签约合同,还得有完善的法律依据等等。
而且有可能还涉及到另一类合同:平台-公会-主播的三方合同。
就方年知道的,还将有可能涉及到m机构。
这根本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能随便搞定的法务问题。
必须要有专业的法务部门,否则很容易出各种问题。
而早在去年年底,林语淙特地找到方年,希望更多的接触实际案例,于是挂靠了一个大律所,以类似于工作室的形式基于华东政法·前沿社团的实习律所。
这个实习律所跟初创的网络直播平台刚好差不多属于同一个等级的产物。
也不会造成资源浪费。
还能一步一个脚印,做大做强。
“……”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