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的夏天,我的闺密身体不太好,她让我到她家去住一住,陪陪她。
老公在中资机构设在国外的公司上班,一年在国内呆不了一个月,根本就照顾不了家,更不可能照顾她。
但我当时还有写作任务,不能中断,就劝她不如请个保姆,帮着做做家务,也可以陪陪她。
闺密性格极其内向,从来喜欢与外人说话,更不能与外人相处。
她请保姆在家连吃带住,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这个保姆是她千挑万选出来的,年纪大的不要,外地人不要,特别强壮的不要,长的难看的不要。
光找保姆找了大半年,我当时还笑话她,比找儿媳妇还挑剔。
不就是个保姆吗?有必要那么严苛吗?
她认为非常有必要这么严苛,因为,她是要与自己同吃同住的呀!
好算找到了一个符合她要求的保姆,她又要求人家空手来,不用带任何一件个人物品进来,除了身份证和钱包可以随便携带,其他的东西,衣服裤子鞋子袜子乃至文胸和裤衩,都是她重新购买的崭新两套。
那个保姆听后,想想,必竟扔掉一套旧的,换来新的两套,还不用自己掏钱,为什么要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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